5噸民爆器材專用車行駛中需注意?
5噸民爆器材專用車,運送爆破器材的車輛應持公安機關簽發的“爆炸品運輸證”上路,應注意繞開城區或人口稠密區行駛,如實難于繞行,應事先通知公安機關,按其指定的時間和路線通行。
行車時應控制車速,高速路面車速不超過80km/h,一般路面不超過40km/h。遇不利氣候,人員車輛稠密區、路面條件差,車速更應酌情降低。進入倉庫區、生產區的車輛車速不得超過15km/h。
在暴雨和雷電等惡劣天氣情況下,不準裝貨出入庫,運輸途中遇風沙大霧天氣能見度在10m以內時,應停止行駛。遇雷暴天氣時,應將運輸車停放在空曠地區,并距人口稠密區邊緣不少于250m,距高大樹林(木)不少于200m,除押運員留守外,其它人員應撤至200m外。
兩輛以上的車運送爆破器材時,前后車應保持50m的距離,上下坡時車距不小于100m,與其它同向行駛的車輛至少要保持可以制動停車的距離。
每行駛160~180km應停車一次檢查車輛,駕駛員主要檢查車輛狀況。如車胎壓力是否正常,有無過熱現象;油路、制動、傳動系統是否正常,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。押運員主要檢查貨物情況。如車箱密閉情況、有無被盜痕跡,門鎖是否正常,貨物堆碼有無位移、箱堆固定措施是否有效。公路上停車時要按規定在距車尾一定距離處設警示標志。
車輛起停時,應避免猛然啟動和急剎車。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應拉緊手閘,關閉電路,鎖好車門,車輛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8%的路段。【5噸民爆器材專用車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