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炸品運輸車關于爆炸品儲存和運輸
爆炸品運輸車:由于爆炸品在爆炸的瞬間能釋放出巨大的能量,使周圍的人、畜及建筑物受到極大的傷害和破壞,因此對爆炸品的儲存和運輸必須高度重視,嚴格要求,加強管理。保管人員必須熟悉所保管爆炸品的性能、危險特性和安全保管的基本知識,以及不同爆炸品的特殊要求。
1.爆炸品倉庫必須選擇在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,與周圍的居民住宅及工廠企業等建筑物必須有一定的安全距離。庫房應為單層建筑,周圍須裝設避雷針。庫房要陰涼通風,遠離火種、熱源,防止陽光直射,一般庫溫控制在15~30℃為宜(硝化甘油庫房最低溫度不得低于15℃,以防止凝固),相對濕度一般控制在65%~75%,易吸濕的黑火藥、硝銨炸藥、導火索等相對濕度不得超過65%。庫房內部照明應采用防爆型燈具,開關應設在庫房外面。物資儲存期限應掌握先進先出原則,防止變質失效。
2.堆放各種爆炸品時,要求做到牢固、穩妥、整齊,防止倒垛,便于搬運。為有利于通風、防潮、降溫,爆炸品的包裝箱不宜直接放置在地面上,最好鋪墊20厘米左右的方木或墊板,絕不能用受撞擊、摩擦容易產生火花的石塊、水泥塊或鋼材等鋪墊。炸藥箱的堆垛高度、寬度、長度,垛與垛的間距、墻距、柱距、頂距等均需慎重考慮。每個庫房不得超量儲存。
3.為確保爆炸品儲存和運輸的安全,必須根據各種爆炸品的性能或敏感程度嚴格分類,專庫儲存、專人保管、專車運輸。
4.一切爆炸品嚴禁與氧化劑、自燃物品、酸、堿、鹽類、易燃可燃物、金屬粉末和鋼鐵材料器具等混儲混運。
5.點火器材、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、爆炸性藥品以及發射藥、煙火等其他爆炸品混儲混運。
6.加強倉庫檢查,每天至少兩次,查看溫、濕度是否正常,包裝是否完整,庫內有無異味、煙霧,發現異常立即處理。嚴防貓、鼠等小動物進入庫房。
7.裝卸和搬運爆炸品時,必須輕裝輕卸,嚴禁摔、滾、翻、拋以及拖、拉、摩擦、撞擊,以防引起爆炸。對散落的粉狀或粒狀爆炸品,應先用水潤濕后,再用鋸末或棉絮等柔軟的材料輕輕收集,轉到安全地帶處置勿使殘留。操作人員不準穿帶鐵釘的鞋和攜帶火柴、打火機等進入裝卸現場。禁止吸煙。
8.嚴格管理,貫徹“五雙管理制度”,做到雙人驗收、雙人保管、雙人發貨、雙本帳、雙把鎖。
9.運輸時須經公安部門批準,按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憑準運證方可起運。起運時包裝要完整,裝載應穩妥,裝車高度不可超過欄板,不得與酸、堿、氧化劑、易燃物等其他危險物品混裝,車速應加以控制,避免顛簸、震蕩。鐵路運輸禁止溜放。【爆炸品運輸車】